一、采购名称
“简历变工卡:南粤新人深一度”视频宣传项目
二、项目概况
4月13—14日,“百万英才汇南粤”上海站招聘活动成功举办,吸引超2万名毕业生、 实习生及390名留学生现场参与。时至毕业季,拟采购专业机构服务,记录拍摄实际来深就业、实习学生的个体故事,以真实人物案例生动展现上海招聘活动引才汇才成效,进一步强化“百万英才汇南粤”宣传品牌效应,为后续在我市举行的秋季招聘活动做好预热。具体需制作4条来深就业、实习的人物视频短片,内容聚焦“政策力度+城市温度+成长速度”三个维度,讲述其初识深圳、选择深圳、融入深圳的过程。每个视频时长约3分钟,同步制作4张宣传海报,撰写4篇文字稿,视频、海报、文字配套通过深圳市级或以上新闻媒体的新媒体渠道传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拟制作“简历变工卡:南粤新人深一度”系列人物宣传视频4条,风格活泼,适合年轻受众浏览,中文字幕,包装精良。服务内容包括前期采访、创意策划、脚本制作、视频拍摄(每个视频时长3分钟),并对应制作4张人物海报,撰写4篇图文内容。
(2)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至少包含导演1名、摄影组3名(含灯光)、后期剪辑及制作2名。同时需要配备专业摄影摄像及灯光器材。
(3)制作完成的视频、海报、图文须在一家深圳市级或以上新闻媒体的新媒体渠道进行分发,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独立推送4条。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根据项目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0285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工作内容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
(3)2022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1,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6)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与采购有关需提供的材料。
六、其他要求
公告期限: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4日。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18:00前
递交方式:请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109号办公室。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方式:0755-88125967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1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
投标(响应)供应商 |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 ||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 ||||||
2 |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 ||||||
3 | 项目负责人 | ||||||
4 | 主要技术人员 | ||||||
5 |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 ||||||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 |||||||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 |||||||
序号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主体名称 | 备注 | ||||
1 | 控股股东 |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
2 | 管理关系 |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