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0722-2023FE5691SZF-2
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驻所禁毒社工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30日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为各投标人更好响应本项目,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本项目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评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为以下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以下三项项累加计分: 1.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如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社会保障)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的,每有一人满足得1分,最高得5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中科院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合格证书资格的,每有一人满足得2分,最高得4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每有一人满足得1分,最高得3分; 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项要求的,可重复计分,此项最高累计得12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以上要求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2023年3月-5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其它事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4.更正日期:2023年7月5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处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大院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方式:0755-84451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人:叶工
电 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2078819、8362981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0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 话:0755-82077536转109、10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