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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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绿化种植提升项目的变更通知
  • 项目编号:2019XY2254SZQG
  • 发布时间:2019-08-21
  • 点击次数:972

各供应商:

绿化种植提升项目(招标编号:2019XY2254SZQG)于2019年8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说明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9页“附表一: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标准”中价格部分的内容修改为:

类别

评分项目

权重

评分参考及范围

价格标(S)

(总分40分)

投标总价

40

价格评分仅限于有效投标人。

根据财政部令(2017)87号文件等的规定,评标基准价是指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商务和技术初步审核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如符合)调整后价格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方法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40。

注:

1.评标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商务和技术初步审核并调整后的最终价格。

2.价格评分仅限于有效投标人,当价格分<0时,取0。

3.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或财库〔2017〕141号文件或财库[2011]181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1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3.2如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扣除。

3.3如符合国发[2003]7号和财库[2014]68号要求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否则不予扣除。

3.4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2%,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二、其它事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82077519。

特此通知。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民主大道33号

​联  系  人: 叶老师(0755-8529220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 郜工、郑工、王工

电      话: 0755-82078919、82077364转121、107、103

传      真: 0755-82077519

邮      箱: 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