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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 回收处置服务商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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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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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医函〔2020〕102号)相关要求,规范医疗机构废弃物中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效率。现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商。本公告仅为服务商遴选及征集信息发布,不属于政府采购或院内自行采购活动。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服务内容:对我院产生的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按相关规定属于可回收利用的医疗机构生活垃圾范畴)提供合规回收、转运及资源化处置服务。

(二)服务期限:拟按年度合作签约,具体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三)费用与结算:本项目不产生费用,合作方式为按回收重量兑换等值产品等形式(详见第四条)。

三、合作模式

(一)院方负责组织院内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的规范收集与暂存,并按双方确定的方式在指定地点交接;服务商负责合规回收、转运与处置,并按约定提供等值产品。

(二)合作条款(含服务范围、交接方式、兑换规则、违约责任等)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要求

(一)合作方案要求

意向方须提交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合作方案,至少包括:回收流程、交接方式、转运及处置路径、内部管理措施、风险控制与应急安排等。

(二)兑换方式与物资要求

1.意向方应提出“按回收重量配送等值产品”的具体方案,等值产品可包含但不限于:利器盒、垃圾桶、垃圾袋等

2.回收物按(扣除含水量后的)重量计量,每吨可兑换利器盒等值物资(如6L利器盒240个或4L利器盒300个,或双方约定的其他等值产品)。最终兑换标准以本次遴选确认及合同约定为准。

(三)回收频次与交付要求

当院方收集的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累计达到200公斤时,意向方应到院方指定地点回收;每月按实际发生量累计结算兑换。意向方在次月首次回收时,应将上月折换的产品送至双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合规与安全要求

1.意向方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回收、转运、处置全过程合规。

2.意向方应对院方相关员工进行必要的分类与交接协同指导。

3.双方应避免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与其他垃圾混装混收,院方应协助控制与避免违规收集、流失等情形。

五、意向方资格要求

(一)意向方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意向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方须具备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相应资质与许可:属于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名单内单位,或提供名单内单位出具的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四)意向方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能力证明(如有)。

六、报名材料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扫描):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

(四)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深圳政府采购网监管平台(https://zfcg.sz.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等信用信息查询平台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截图应能清晰显示企业名称及查询结果,且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期内。

(五)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或试点名单/授权证明(隶属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名单内,或由名单内单位授权书)

(六)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说明材料(合作方案要点、同类项目经验等)。

七、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一)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意向方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三)报名邮箱:【xbin305@163.com】。

(四)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商遴选项目报名—意向方名称-联系人/电话”。

(五)报名材料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合并为1份PDF(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遴选文件获取方式:院方在收到并审核报名材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符合要求的意向方发送遴选文件或相关资料。

八、应答文件递交

(一)意向方须完成线上报名并经院方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应答文件并参加遴选评审;应答文件由参加遴选评审的意向方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具体份数以通知为准。

(二)递交时间与地点:递交时间与地点: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递交时须由授权代表到场签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

九、评审方式

院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意向方资质条件、运营方案、供货保障与管理措施、设备与维护能力、价格及合规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方。遴选评审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后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本项目为便民服务合作商遴选,院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安排进行调整,并在院方发布渠道另行通知。)

十、信息发布方式

(一)本项目遴选相关信息通过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发布。

(二)有关本项目遴选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发布渠道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一)遴选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太白路2013号。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斌

联系电话:0755-25512749

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

医学装备部(采购办)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