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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2024年妇女健康检查项目询价公告
  •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2024-06-19
  • 点击次数:15232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2024年妇女健康检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4年共66名妇女同志参加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常规妇检、宫颈TCT/HPV、乳腺彩超/钼靶、子宫附件彩超/阴式彩超、更年期检查、甲状腺检查、免疫功能检查、女性肿瘤检查等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需具备《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承诺满足《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可以开展本项目健康体检服务(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项目清单

详见附件1。

五、商务需求

(一)体检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

(二)体检地点:体检机构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体检人数共计66人。

2.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服务费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项目将按照实际体检人数进行结算。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报价项目表见附件1)。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根据体检人数及单价结算进行。在服务完成后,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或医疗机构收费票据,采购人收到发票或票据后15日内支付相应款项。若因财政审批导致的付款迟延不视为违约。

2.本项目支付上限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五)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承诺函。

2.体检项目和相应价格明细表。

3.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法人代表及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所投标书为废标。

(六)其他需求

1.必须严格按照报价单项目为采购人提供妇检服务。

2.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确定妇检时间和流程,并告知妇检前的注意事项。

3.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妇检,保证检查结果客观、真实、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妇女同志的咨询,解释体检结果。体检结束后,应对妇检结果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向采购人提交体检报告,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

4.应做好体检结果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体检结果。

5.除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之外,不得另行向分局或受检人员收费。

六、公告期限: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将所需资料于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前送至我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5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郑小姐,28921415

附件:1.报价单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2024年妇女健康检查项目报价单


套餐一项目套餐二项目
1妇科常规1妇科常规
2TCT2TCT
3HPV3HPV
4乳腺彩超4乳腺彩超
5钼靶5钼靶
6子宫附件彩超6经阴道彩超
7甲状腺彩超7甲状腺彩超
8免疫五项8免疫五项
9CA1539CA153
10癌胚抗原10癌胚抗原
11胃蛋白酶原11胃蛋白酶原
12静脉采血12静脉采血
金额金额

附件2: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我公司/单位承诺:

1.我公司/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我公司/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单位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6.我公司/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7.我公司/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公司/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公司/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0.我公司/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

11.我公司/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

12.我公司/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13.我公司/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14.我公司/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

15.我公司/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

16.我公司/单位承诺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我公司/单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8.我公司/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9.我公司/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20.我公司/单位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

21.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公司/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我公司/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公司/单位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单位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