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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补贴项目专项审核 服务询价公告
  •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2024-11-18
  • 点击次数:407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补贴项目(2024年深圳技能大赛承办补贴工作、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市集训基地市级省级阶段集训补贴工作)专项审核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5号)、《深圳市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办法》(深人社规〔2020〕1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拟选定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审核申请竞赛补贴的单位经费支出情况。审核内容:一是审核市级一类赛的承办单位经费补贴申请,并逐一出报告,总数不超过33个;二是审核不超过20个世界技能大赛深圳市集训基地(以下简称“深圳集训基地”)的市级、省级阶段的集训经费支出情况,单次集训任务出一份报告。综上,上述审核工作需要出具不超过73个报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内按照约定时间协助对竞赛项目的承办单位(或深圳集训基地)的竞赛资金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于审核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项目逐一出具报告。报告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

(二)审核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执业准则。审核人员在办理审核事项时,应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真实反映审核结果。

(三)中标单位应派出2名专职服务人员开展审核工作,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会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具备较高的审核服务水平和项目管理经验,其他人员应具备与审核工作要求相近学科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服务地点:补贴申请单位或深圳人才园。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叁仟元整(73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文件应同时报申请补贴项目审核单价,审核单价超过1000元(根据前文所述文件要求审核的内容,预计单个审核工作量为1.5天)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支付上限为合同中标价,如实际审核数量小于73个,服务费按照实际审核数量乘以实际中标审核单价支付。

4.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5.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

(3)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工作方案;

(5)派出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工作经验介绍);

(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要求按规定格式,格式见附件);

(7)同类案例证明材料。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37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小姐0755-88123116,88123358。

附件: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附件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