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5年度资产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对上年度资产进行盘点并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更新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数据及资产标签,出具盘点报告;协助开展下属单位资产绩效检查;协助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运营的机构。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4.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方案,方案包括项目成员构成、项目难点及解决方案、项目质量保障措施、项目进度计划等。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详见表格)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具体结束日期以上述任务完成验收之日为准。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内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7.6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2)《营业执照》;(3)服务方案;(4)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5)法人代表及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单位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或授权代表为新入职员工无法提供的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承诺函(见附件3),承诺相关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如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则无法通过符合性检查。
六、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公告期限5天)。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将所需资料于2024年12月3日前送至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5025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林工,88123818
附件:1.报价表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