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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急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0722-26FE6581SZF-1
  • 发布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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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2-26FE6581SZF-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急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本项目《征集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中“三、商务需求”中“3.6 其他要求”更正如下:

原征集文件内容:

3.6 其他要求

★1.交货时,设备出厂时间:≤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配齐满足以上性能且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附件,与医院数据传输系统的接口等,负责系统接口费,保证数据安全,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临床需求。

★3.验收时提供彩页或说明书或具有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或带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等用于佐证技术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如佐证材料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产品实际性能不相符,或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产品实际性能不相符的,视为虚假应标,并上报药监局。

4.网络安全:所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医疗行业和医院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保护医院和患者信息安全。医疗设备自带软件(如有)具备合格的软件功能及安全测评报告、源代码安全审计报告和网络及数据接口说明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

3.6 其他要求

★1.交货时,设备出厂时间:≤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配齐满足以上性能且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附件,与医院数据传输系统的接口等,负责系统接口费,保证数据安全,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临床需求。

★3.验收时提供彩页或说明书或具有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或带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等用于佐证技术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如佐证材料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产品实际性能不相符,或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产品实际性能不相符的,视为虚假应标,并上报药监局。

4.网络安全:所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医疗行业和医院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保护医院和患者信息安全。医疗设备自带软件(如有)具备合格的软件功能及安全测评报告、源代码安全审计报告和网络及数据接口说明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中标人须负责救护车担架及轨道的供货、安装、整车改造、调试、验收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其他事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征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征集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爱龙路6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755-84532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2078819、8362981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21

传  真:0755-82077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55-82077364转108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