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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派遣人员培训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SZDL2026000429
  • 发布时间: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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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0722-26FE7251SZF-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6000429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派遣人员培训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违约承诺”、“培训场地配套设施情况”和“摩托车训练设备情况”的内容进行更正,更正为以下内容:

序号评审因素权重(%)评分准则
5违约承诺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二)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7培训场地配套设施情况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参照深圳市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场地,提供含绕桩、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单边桥训练场地的,得100分,本小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要求提供现场照片并在现场照片中标注绕桩、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单边桥训练场地的对应具体位置。
8摩托车训练设备情况14(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每提供一辆与深圳市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用车相同排量的86cc两轮摩托车(档车)的,得20分。无法提供的,不得分。累计最高得分为100分。(二)评分依据: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且在车检有效期内车辆的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以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单位名称相符且在车检有效期内车辆的行驶证。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无法证明车辆为档车的,还需要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车辆属于档车才可得分。如投标人投标时未能提供以上资料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15个自然日内提供的车辆情况满足评分要求的,也可得同样分值;未提供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

(2)其他事项不变。

3.更正日期:2026年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投标人请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人:余警官  

联系方式:0755-84469450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黄国安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107

邮    箱:dept2@zgyd11.com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