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保护区遥感监测项目(招标编号:0722-186FE283SZB)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或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计 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深圳市保护区遥感监测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
2 |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为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自2009年起,环境保护部开始将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应用到了日常工作中。随着监测技术手段的日益成熟,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的应用逐步扩展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为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线索,进而为后续开展监督执法、约谈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并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环生态〔2016〕151号)等文件相继提出了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的具体要求。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规范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落实工作责任,2017年7月20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为我国自然保护区及其他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提供了依据。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是深圳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对维持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市各类生态功能区内的人类活动大幅增加,人类活动对保护区内的干扰日益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的管护成效。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委重要的工作职责,为强化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的监督管理,亟需加强对其内自然资源和人类活动的监管。目前保护区的监管主要是采取人工巡视的模式,难以及时、准确的监测到破坏自然资源的人类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的要求,认真做好遥感监测结果的实地核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工作,需尽快启动我市保护区遥感监测,以实现保护区管理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 |
2、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圆整(¥1,000,000.00)
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之内。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个,同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不允许转包。供应商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
7.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7.3、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7.4、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和相关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参加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
7.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采购人。
7.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
五、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若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时间:2018年4月8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
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所有的复印件及截图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洽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传真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洽购招标文件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09:0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09时30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地 址: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1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55-23911966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 郜工、郑工
电 话: 0755-83004312转101、转107
传 真: 0755-82077519
邮 箱: 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О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