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工业房地产征收基准价格的测算、调整及发布机制研究(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远东招标深圳(www.zgyd11.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2020XY2505SZGT
2.项目名称:深圳市工业房地产征收基准价格的测算、调整及发布机制研究(二次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5.采购需求: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以下简称《征收条例》)颁布实施前,我市房屋拆迁主要依据《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深府令161号,以下简称“161”号令)的规定执行。根据161号令,市拆迁办每季度会定期发布本市各区商品房交易均价,以指导拆迁补偿工作。但征收条例实施后,161号令即行废止,商品房交易均价随即停止发布。虽然《征收条例》明确房屋征收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但评估公司已习惯于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评估工作,不敢有所突破,导致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价与市场交易价背离,与群众诉求差距巨大,矛盾愈加突出;同时,在原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大部分为产权手续不完全违法建筑,禁止在市场上流通,亦无相应的指导价格。2016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29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房屋征收部门发布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或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确定”。
为了做好《实施办法》的配套工作,有必要开展全市各类用途商品性房屋交易片区价格的测算、调整及发布机制研究,建立各类用途商品性房屋的交易均价制度,即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更接近于市场交易价,即当征收房地产并给予货币补偿时,其“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基准价格二者之中价高者确定,可从根本上提高此类房地产的征收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路网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在全市房地产征收工作中,涉及住宅类、工业类、商业办公类以及公共配套类等房屋的征收补偿,其中,住宅类房屋征收基准价格研究工作于2017年开展,研究成果已正式发布并应用于各区征收补偿工作中。本项目拟以工业房地产为对象,开展其征收基准价格的测算、调整及发布机制研究工作。
6.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果。
7.服务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2)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A.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
B.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
点击《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非电子交易平台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后再点击相关《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打印《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并打开→点击左边“订单查阅”→点击对应的“支付凭证”→打印)。
C.本招标文件收费:人民币500元/项,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0755-83629832、82078919转101、102 e-Mail: info@zgyd11.com
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2楼-远东开评标中心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通过合法途径实名邮寄且密封完好未破损的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
依照“国发明电〔2020〕14号”指导意见及“财办库〔2020〕29号”通知的精神,为确实做好常态化新冠防疫工作,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依投标参与人签到时间顺序前2名代表出席室内开标仪式,但来自开标前7天内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病例)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现场体温测试异常的人员等不在邀请之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http://zfcg.sz.gov.cn/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http://www.zgyd11.com/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20分;技术部分37分;商务部分43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5-83949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人:叶工
电 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2078819、8362981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0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王工
电 话:0755-82077536转107、10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