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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关于遴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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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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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的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及保护工作,提高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作用,特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考查、选择愿意与学院合作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1.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国内、国外专利申请事务,包括但不局限专利申请检索、布局、文件撰写、实审、无效及与专利事务相关的业务。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二、报名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2、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业务活动在三年内(2018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应成立满五年。

三、报名文件要求

1、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2、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过专利行政部门给予惩戒的声明

3、专利代理机构简要信息-附件1。

4、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提供服务的代理人简介-附件2。 

5、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报价单-附件3。 

四、文件递交与接收时间

1、报名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一份,按照“报名文件要求”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报名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技术转移中心邮箱。

2、纸质和电子文件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收件人及地址: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技术转移中心,深圳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A406,邮编:518055,邮箱:ttc@sz.tsinghua.edu.cn

3.同时应电子提交,方式如下:

http://jsform3.com/web/formview/6064384a75a03c3704839dba

 

五、资格审核与评选

1、我方对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验,并组织预审。

2、通过者将被邀请参加正式评选,初选未通过的专利代理机构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我方会妥善保管收到的资料并在遴选工作结束后进行销毁。

3、评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技术转移中心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2021年4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