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中途污水应急处理站2021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二、 需求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中途污水应急处理站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北环路与宝安大道交汇处,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0m³/d,污泥处理采用转鼓浓缩+离心脱水,每日产出含水率80%的污泥约35吨。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8日,共计373天,暂定处置总量为35(吨)x373(天)=13055(吨)。
(二)项目要求
1、处置需求
项目名称 | 含水率 | 服务期限 | 预估年需处置总量(吨) |
中途污水应急处理站2021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 ≤80% | 373天 | 13055 |
2、供应商负责对采购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稳定化处置与运输,污泥外运处置全过程需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内进行。
3、如需在现场增设污泥深度处置设施的,由供应商负责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等成本支出。采购方不承担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中的技术、安全等责任,也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付款方式:供应商每月10日前凭《污泥外运处置量统计表》、《污泥外运处置量汇总表》、《污泥处置转运五联单》、《污泥磅单》、《请费申请书》以及与核算金额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方申请上月污泥外运处置费用,采购方自收到供应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上月费用。
5、供应商在现场增设污泥深度处置设施的,污泥外运处置费用按深度处理后的污泥量折算为含水率为80%的污泥量进行核算,含水率以中途污水应急处理站化验室检测结果为准。
6、响应期:合同有效期内,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安排车辆进行污泥外运处置工作,如有加急要求,供应商应在6小时内完成车辆安排。
7、所报产品单价包含中途污水应急处理站80%含水率污泥后续处置与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保险费、材料成本、运输费、培训费、装卸安装、税费等。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内交通运输委员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当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3日18:00期间将盖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bapswzglb@163.com。该邮箱为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报价专用。邮件主题编写格式为:询价函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收件人姓名。
采购方信息如下:
名 称: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东座(三)二楼
联系人:罗工
咨询电话:18680446543
2.报价人所报价格为市场摸底价格。
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