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0722-186FE1133SZB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智慧教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87XY284SZQH )”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采购公告,2018年7月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智慧教室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0722-187XY284SZQH
3. 用途:提高教学效率
4. 简要技术要求:2间智慧教室”,体型大小为40-50座左右。详见招标文件第9章用户需求书
5. 定标日期:2018年7月4日
6. 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投标总价 |
1 |
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3)法人代表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7)投标报价;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与承诺;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 |
¥679,380.00 |
2 |
深圳市载德光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3)法人代表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7)投标报价;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与承诺;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 |
¥689,000.00 |
3 |
北京中创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3)法人代表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7)投标报价;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与承诺;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 |
¥668,640.00 |
7. 候选中标供应商有:
1) 北京中创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2) 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 预中标供应商:北京中创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4号院
9. 中标产品信息(质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智能交互终端 |
PR-85 |
2 |
¥126,220.00 |
¥252,440.00 |
2 |
同步课堂工作站(超融合服务器) |
Z240 |
2 |
¥15,000.00 |
¥30,000.00 |
3 |
数字电子手写屏 |
PL-270 |
2 |
¥24,900.00 |
¥49,800.00 |
4 |
交互平台软件 |
定制 |
2 |
¥168,200.00 |
¥336,400.00 |
5 |
扩声系统 |
教室原有系统维持不变,我方提供系统兼容 |
2 |
¥0.00 |
¥0.00 |
6 |
智能化中控系统 |
教室原有系统维持不变,我方提供系统兼容 |
2 |
¥0.00 |
¥0.00 |
7 |
系统集成 |
教室原有系统维持不变,我方提供系统兼容 |
2 |
¥0.00 |
¥0.00 |
合计 |
¥668,640.00 |
10.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陆佰肆拾圆整(¥668,640.00)
11.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12. 项目评审专家:董江、木明慧、罗长峰、何亮、钟晓流
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园区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755-2603602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郜小姐、王先生(项目负责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078829、83004312转 103、111
传真:0755-82077519
邮箱: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邮编:51803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说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上述中标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