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与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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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内科小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0722-2025FE6470SZF-1
  • 发布时间: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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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2025年10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定于2025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和评审,于2025年10月28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2-2025FE6470SZF-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内科小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138,6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
1普宁市双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格不合格¥135,560.00
2深圳市佳壹户晓科技有限公司合格不合格¥97,800.00
3江西省添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格合格¥136,660.00
4江西皓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合格/¥136,320.00
备注:1、“江西皓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第2条“法人代表证明书”的审查,投标无效;2、“普宁市双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壹户晓科技有限公司”所投核心产品为同品牌同型号,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故本项目合格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招标失败。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我司对各投标单位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健路二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0755-28701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55-83629806、83629816、83629826转121

传    真:0755-82077519、82078847

邮    箱:dept1@zgyd11.com、info@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55-82077364转108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