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与结果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项目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概论课程资源信息化项目中标公告
  • 项目编号:0722-177XY323SZSZ
  • 发布时间:2017-11-07
  • 点击次数:1183

      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城市轨道交通概论课程资源信息化项目(招标编号:0722-177XY323SZSZ(SZPT2017-412))”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于2017年10月19日发布采购公告,2017年11月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1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概论课程资源信息化项目

2. 招标编号0722-177XY323SZSZ(SZPT2017-412)

3. 用途及简要技术说明:城市轨道交通概论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为响应教育部课程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运用Flash动画、3D动画、微课视频等技术手段,将课程部分教学内容转化为信息化课程教学。

4. 定标日期:2017年11月1日 

5. 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响应文件

投标总价

1

深圳市松大科技有限公司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证明书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证明书原件);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控制金额上限);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5个指定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288,170.00

2

深圳市企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证明书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证明书原件);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控制金额上限);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5个指定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289,520.00

3

深圳市志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证明书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证明书原件);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控制金额上限);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5个指定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289,510.00

6. 候选中标供应商有:

1) 深圳市松大科技有限公司

2) 深圳市企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 预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松大科技有限公司

8.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及电话: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工业区3号厂房4楼401 0755-83105542

9.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壹佰柒拾圆整(288,170.00 

10. 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

11. 项目评审专家:李大成、曾检生、顾磊宏、邹维日、赵建峰 

12.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郜小姐 zgydgjzb_sz@163.com

联系电话:(0755)82078829、83004312转 103

传真:0755-82077519

邮编:518031

网页:www.cfeitc-sz.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15B

 

 

说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上述中标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O一七年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