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的委托,就“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661-XY130SZLHC)”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采购公告,2017年1月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进行了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0722-1661-XY130SZLHC
3. 采购内容: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
4. 数量:3台
5.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用于口腔牙科诊疗使用,要求进口产品,自带管道消毒系统,led灯,带光纤手机,光固化机,超声波洁牙机,医生椅、护士椅等。
6. 开评标日期:2017年1月9日
7. 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投标总价 |
1 |
深圳市昊康科技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4.*法人代表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投标人报价未超出预算价;10.*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信息卡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597,000.00 |
2 |
深圳市康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4.*法人代表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投标人报价未超出预算价;10.*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信息卡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591,000.00 |
3 |
广州丹比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4.*法人代表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投标人报价未超出预算价;10.*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信息卡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585,000.00 |
8. 候选中标供应商有:
1) 深圳市康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 广州丹比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9. 预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康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及电话: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茶光路1018号创客公馆3A307 0755-86965945
11.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壹仟圆整(¥591,000.00)
12. 中标产品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牙科综合治疗台 |
INTEGO pro |
3 |
¥197,000.00 |
¥591,000.00 |
合计 |
¥591,000.00 |
13.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逾期交货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卖方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14. 项目评审专家:郭悦青、徐帆、王虹、黄钺、李令超
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
联系人: 赵国军
联系电话:0755-82311528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乐园路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曾洁 (zgydgjzb_sz@163.com)
联系电话:0755-83004312
传真:0755-8207751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15B
说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